设为首页
|
加入收藏
网站导航
首页
云博手机官网登陆入口
云博体育中国官方网站
清史研究
清史参考
清史百科
清史文库
著作·评论
舆地图典
学林漫步
期刊汇编
文史综览
政策法规
云博官网手机登录
数字图书馆
欢迎进入中华文史网
【会员中心】
|
注销
0
0
用户名:
密码:
验证码:
首页
云博手机官网登陆入口
云博体育中国官方网站
清史研究
清史参考
清史百科
清史文库
著作·评论
舆地图典
学林漫步
期刊汇编
文史综览
政策法规
云博官网手机登录
数字图书馆
当前位置:
首页
>
清史百科
>
商贸
> 外国来华贸易禁罚规则
外国来华贸易禁罚规则
标签:
目录
据光绪《大清会典》卷九十九所载: 凡外商有违约章者, 皆议罚,有船货入官者,有不准贸易者,违期限有每日罚银五十两者,皆视违例之轻重为断,是为罚则。有关禁则,据中英条约, 凡不如约在通商各口贸易者,船货一并入官;涉及走私者,货物入官,船商驱逐;据中奥条约,奥商不许入内地贩运,不许在内地开设行店,不许私自往来接济军火粮食,违者船货入官,违例之人交就近领事办理。其有冒用奥国旗号者,由该国自行禁止。
→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,请
编辑词条
分享到:
0
已有
9973
用户
贡献
10694
词条
词条信息
词条创建者:
admin
浏览次数:
63
更新时间: 2014-10-20 01:56:24
文化和旅游部
中国社会科学网
中国人民大学
故宫博物院
中国国家图书馆
国学网
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
文化和旅游部恭王府博物馆
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
微信客服
|
在线调查
|
网站地图
|
关于我们
|
联系我们
Copyright©2003-2019 www.zm6888.com, All Rights Reserved
京ICP备19034103号-1
京ICP备19034103号-2
京公网安备 11040202440053号
网站访问量:
0
次 技术支持:
泽元软件
Kaiyun官方体育APP入